2022年7月,老何在自家房门右侧上方安装了可遥控旋转的摄像头,老麦一家对此产生不满。老麦称,摄像头可以详细记录他们家中成员进出住宅及亲友来访情况,而且摄像头还会录到他们在家说话的声音,这导致他们一家即使关着门在家也不敢大声说话,这对他们一家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
老麦不服,提起上诉。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就是一起因安装摄像头引发的隐私权纠纷,根据已查明的事实,老何安装的摄像头经调整后已无法拍摄到老麦的房门口及老麦日常使用的走廊区域,但仍可拍摄到部分上行的楼梯口。虽然该上行楼梯口有别于私人空间,属公共走道,但老何使用摄像头拍摄到该上行楼梯口的活动,会在一定程度上记录和反映老麦及其家人的个人活动和生活状况,妨害老麦的日常隐私。考虑到老何为保证自己及家属的人身、财产安全而安装监控装置,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同时也负有不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义务,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邻里之间应当相互尊重、相互关心、相互帮助、和睦友好。邻居间在处理邻里关系时,应同时站在对方角度思考问题,努力构建和谐和睦的邻里关系,减少纠纷发生。如果确有需要安装摄像头,应在合理限度范围内安装使用,需要注意避免摄像设备拍摄、窥视到其他住户的私密空间,侵扰其私生活安宁,也不可以将拍摄到的内容对外传播,否则有可能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来源:广州中院